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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宁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仿佛被困在一个乌黑的房间里找不到出口,并且那黑暗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来,一场同学聚会之约彻底让她崩溃。与男友相恋三年,在学校时感觉那是爱情,无关其他,可是步入社会之后才发觉现实真的不可避免。男友是个妈宝男,从不理解她用化妆品做什么,并且勤俭持家到了斤斤计较的地步,她无法想象与她共度一生的男人一辈子离不开自己的母亲。大雨浇花了妆,也浇醒了她的理智,是时候该结束这一切……...
时间:2023-12-25 18:04:17
“你到了没有,我们宿舍就差你一个啦!”
紧接着她又发来一张合照,脸还是那些脸,但大家的气质多多少少都发生了变化:男生意气风发,一股锐意进取的少年气息;女生秀美温柔,看着就像一直都被生活宠爱的样子。
那我呢?温宁把小镜子举到脸前——一个刚和男朋友闹了不愉快的、在大家都盛装打扮的日子里被淋成落汤鸡的、在社会里百般挣扎却不得不认命的普通落魄女人。
这一切都是因为钱。
程源太穷了。
“你知道吗?几年不见,婉婉嫁了个好有钱的老公呢!你还记得吧,以前她害羞得很,从来不敢和男生说话。她现在怀孕三个月,老公对她特别好,来参加聚会都全程陪护,干什么都紧张地扶着,我们可羡慕了!对了,你和程源还在一起吗?”
看着对话框里下铺的名字变成“对方正在输入”几个字,温宁按下电源键,把手机扔进包里。
在旁边一直观察她脸色的程源小心翼翼陪着笑开了口:“宁宁别生气嘛,你还是最好看的哈,一会雨停了我们马上去,夏天的阵雨很快就会停的。”
温宁看着他被淋湿的狼狈样子,和他堆满讨好笑容的脸,突然在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笑起来有几条鱼尾纹了呢?
可就算已经到了有鱼尾纹的年纪,他依然连辆车都买不起。
穿过大雨的风裹挟着巨大的悲哀吹进温宁心里,她一下就透过他的眼睛看见了他们未来几十年的生活——如果自己和程源结婚生孩子,以后一家人一起逛街,也是坐在这辆电瓶车上。万一下起雨,他们还是会慌不择路地寻找躲雨的屋檐,满心期待着去游乐园玩的孩子不高兴了,抓着她的衣角开始放声大哭,她怎么都哄不好……
回到家里,他那个妈还会数落她不懂勤俭持家,一天到晚就知道花钱去吃喝玩乐,而程源那个没用的傻子会低着头站在一边,任由他妈逼逼叨叨,事后安慰她他妈一个人把他拉扯大不容易,做小辈要懂得忍让……
够了。
她在心彻底凉透之前强行切断了这种联想,刚才的怒火都被这种无望的猜想浇灭,她没有任何精力再对他发脾气了。
她逃避般把视线从那张熟悉到厌倦的脸上移开,抬头看着灰蒙蒙的、不断落雨的天空,轻轻笑了笑。
“不去了,妆都淋湿了。”
正好一辆出租车在他们眼前停下,车上下来的人用手里的包挡在头上,往这边快速走来。温宁冒着雨跑向车子,拉开副驾驶的车门坐进去。
她靠在椅背上看着窗玻璃外的雨幕,心里无比绝望。
这场雨摧毁了她和程源之间的所有伪装。
她确确实实、完完全全不想再过这种生活了。
温宁回到程源家,把墙角的行李箱拉出来平放在地上打开,随后把自己的东西一件件放进去。
他总说她衣服鞋子太多了穿不过来,可……四件T恤、三条牛仔裤、三条裙子、一双运动鞋、一双高跟鞋,就算加上牙刷口杯等琐碎杂物也塞不满一个行李箱。
她锁上箱子,把它立起来,里面的东西相互碰撞,发出声音。
外面还下着雨,但不去参加聚会的她已经懒得在乎形象,她把行李箱系在自己的电瓶车后座,从坐垫里拿出雨衣穿上,粗糙的尼龙面料毫不留情地摩擦过她一个小时前精心化好的妆容。
刚好顶楼的套房在上个租客退租后就没有找到新的房客,她回来了刚好可以住。
她回到家,停好车,提着箱子上了楼,一路遇见的几个人都主动和她打招呼。
“房东小姐姐,回来这边住了吗?”
“提箱子小心点,今天下雨,楼梯湿滑。”
……
屋子简单收拾下就可以住人了,她拧干拖把的水,放回窗台晾着,就看见程源发来的信息:“我这边雨终于停了,我现在准备去买菜,你今晚想吃什么?”果然,像以往任何一次那样,他还是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
她也终于不能再逃避这件事了。
她不希望自己再像之前一样在这个节骨眼上心软,于是努力去回忆程源身上的那些不好:没钱、不上进、没主见、不懂她、有个不好说话的妈……想着和他在一起受过的委屈,她的信息发得很干脆:“程源,我们分手吧。”
他那边却安静下来,久到她以为他不会回复的时候,他才说:“宁宁,你现在是不是回你那边了?你知道我嘴笨不会说话,你等等,我现在马上过去找你。”
温宁不想看见他,可毕竟也在一起三年,再怎么嫌弃也不是完全没有感情的,实在做不到这么绝情。
她走到窗边,俯视着文兴路东三里的一切,这里离市中心不过几公里,却是两个毫无瓜葛的世界。
雨停了,正是一天中最拥挤的黄昏,形形色色的人踩过这片廉价的土地:接孩子回家的家长,出来买菜做饭的家庭主妇,趁着人多占道经营的小贩,热情地向每一个路人介绍自家商品的推销员,懒得做饭于是来路边小摊觅食的小年轻……还有混在人群里伺机行窃的扒手,他们大胆又放肆,途径的人稍不注意就会丢东西。
文兴路东三里是被城市遗忘的缝隙,却顽强地容纳着无数朝生暮死的蜉蝣——他们在这座城市里留不下名字,只被笼统的称呼概括:服务员、清洁工、保安、外卖小哥……对城市来说他们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对于个体而言却是随时可以被替代的。
而她也是他们当中的一份子,即使有一栋可以收租的房子,但本质上和他们并没有任何区别。
她一直想买一套房,只有不住在这种地方,她才有资格慢慢把自己从这种环境里剥离开来,可显然,程源没有这种能力。
程源难得大方了一回,在她家附近的餐厅订了包间。她打开柜子,在最顶层拿出去年生日他送的那个包背上,出了门。
她用这个包来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再回头了。
当时三楼的租客退房,程源陪她去打扫房间,她随手拿起租客留下的时尚杂志,翻到某页的时候指着一个包的图片和他闲聊:“你看这个,颜色和款式都不错,这些大牌总算有一个我能欣赏的设计了。”
她没说出口的下半句他们都清楚。
——可惜这是她用不起的东西。
其实要是严格地来说,一个包也不是真的买不起,但要是买了一个名牌包,就会觉得廉价的衣服鞋子配不上它,如果有了同样档次的衣物,还会觉得路边摊配不上这身装扮,她消费不起的不是一个包,而是更加比现在更加宽裕的生活。
她早已习惯自己碎碎念而他一句都记不住的状态,但几个月后她生日,他送了这个包。她很感动,第二天高高兴兴地背去参加公司的聚餐,前台小姑娘赞不绝口,兴致勃勃地问她这个A货从哪买的,自己也想要一个。她干笑着说别人送的,但再也吃不下饭,找了个理由就回家了。
从此那个包被她束之高阁,再没背过。
她不知道它到底是不是正品,以他的实用主义,买一个看起来几乎一模一样而价钱比正品低很多的东西是完全有可能的,她也不敢问他,怕他来一句“以我们的经济条件难道真的要买名牌包吗?”
这个事实大家心知肚明就好,没必要说出来给早已卑微不堪的自尊心再浇上一盆冰水。
即使包是真的,在别人眼里也是她配不上的东西。大多数人判断正品的依据往往是看重使用者的身份而非物品本身细节。所以不管她用什么,别人都只会觉得是高仿。
绝对不能再回到那种生活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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